索引号 0736114/2017-00162 成文日期 2017-1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委托下放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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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交发〔2017〕80号

    市公路局: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湘交计统〔2017〕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17〕6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即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危桥改造(大桥以下)、隧道养护、灾后重建、安保工程,下同]部分管理权限委托下放至你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管理事项

    1.由你局按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危桥改造、灾后重建、安保工程等建议计划呈报我局审核后上报;

    2.由你局具体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的工程设计审查和批复、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履约检查、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建设管理工作;

    3.由你局直属市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4.由你局负责组织完成省、市制定的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灾后重建年度目标任务,并搞好上下衔接,确保在省、市考核中争先创优。

    二、工作要求

    1.你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设定工作规则及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审查制度,严把工程审批关,各类审批结果须在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我局备案。

    2.强化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建设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管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信用管理,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确保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质量和安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接受市质安处对监督工作的指导。

    3.出现违规违章情况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的责任。

    4.如遇事业单位改革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政策发生改变时,该委托自行失效。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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